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3日电上海证券交易所3日晚发表了《关于通报批判海航创新( 600555,股票吧)株式会社股东海航旅游业国际(香港)有限企业的决定》,关于股票持有的部分事项的情况披露不及时,因此海航旅游业国家

截图: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决定》,海航旅游业拥有海航创新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海航创新) 93355175股股份,占总股的7.16%,是海航创新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海航旅游)的一致行动者

2019年12月26日,海航旅游业对其质押给予银行的9335.5175万股企业股票进行了解除质押,当天进行了再质押。 上述持股占海航创新总股的7.16%,占其持股海航创新股的100%。 作为持有海航创新股份5%以上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者,海航旅游业将上述持股的部分事项通知企业,未履行新闻披露义务。 部分相关事项推迟到年2月11日对外公开,相关情况披露不及时。

《决定》指出,海航旅游业作为海航创新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者,其持股根据当铺及当铺比例的大小,有可能对投资者的决定产生很大影响,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将其持有给企业 但是,海航旅游业立即通知企业重新持有这次股票,没有履行相应的新闻披露义务,占质押股票持有企业股票比例的100%,数量巨大。 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对上述纪律处分的意向,海航旅游业表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异议。

鉴于上述违反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查原稿的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以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海航创新股东的海航旅游业进行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app )

标题:“股权质押一些事项披露不及时,海航旅业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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