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9月9日电(刘小红)记者9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院许韶琛、会员检察官刘莎出庭支持公诉干扰传染病防治案件,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新冠预防肺炎疫情
今年1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开始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应对,太原市回到武汉(抵接),积极配合人员和家属进行摸底调查、医学注意等工作,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到医院就诊 本案被告姚某、冯某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无视法律法规,不如实报告,故意向武汉隐瞒亲属接触史、发烧史等情况,造成了很多人被感染,很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
本案被告人姚某、冯某某没有如实报道,武汉到达故意隐瞒亲属、接触史、发热史等情况,造成了很多人感染,很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事件后姚某、冯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认罪并签署处罚具体结果书,在审判中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感到内疚,表示法庭认罪并悔改。 法院对本案择日作出判决。 (完)
标题:“疫情防控期间太原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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