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39字,读完约5分钟
据黄浦区介绍,随着春天的到来,集体租房的混乱局面已经恢复。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外滩街山西居住区引入了共管力量。通过加强群众宣传,邀请房东积极参与协商并主动干预,给居民一个安静的家,从而消除了一系列安全隐患。
热心居民及时报告群租混乱
3月14日,一位居民向山西居委会反映,汉口路一栋老式公房里的一户人家集体租房。由于该户流动工人的频繁更换,人们日夜进出,房间内堆积了大量生活用品,影响了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委会外来人口管理人员和当地派出所民警一起前来检查。经调查,该住户确实存在集体租房现象。房间内有8张高低不同的床,16个铺位,床与床之间的空隙极小,这不仅限制了房客在空房间内的个人活动,还存在一系列安全隐患。在出租房的门上,还有一份值班学生的时间表,这进一步证实了居民们所报告的信息是真实的。
通过居民的及时反映,居委会工作人员将通过现场检查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及时与住户和房东取得联系。据了解,这16名房客都是女性,她们是上海一家名牌餐厅的厨房工人。居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对现场住户进行了安全意识教育,并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向他们宣传了分床和集体租房的危害。
“这次突击整治的成功,离不开群众基础和居民的及时反馈,从而为乱批乱租埋下一张网。针对居民发现的集体租房现象,我们将督促业主和住户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然后与相关街道部门共同整改,收紧这一“网”。”山西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重复上门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集体租房的整改工作很少能在一天之内达到“断根”的效果。即使是在同一天被发现和纠正,也需要社区工作者长期耕作和反复的家庭检查,以确保长治的有效性。
3月15日,被批评并要求整改的汉口路集团二房东来到山西居委会,向居委会工作人员反馈了整改中遇到的问题,要求宽限几天,并承诺在3月25日前完成整改。3月25日,居委会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发现高低床位由原来的8张减少到4张,没有达到预期标准。房东和房客再次接受教育,整改于3月27日全部完成。之后,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确认出租房屋未能在期限内达到整改要求。
3月27日下午,二房东打电话给居委会,要求居民代表再次上门确认,同时确保整改到位。当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来到门口时,他们受到被拆除的高低床的迎接,几乎相信他们已经被纠正,并准备向街道有关部门报告取消强制拆除任务。就在工作人员要出门的时候,小区经验丰富的党支部书记季红发现浴室里好像有什么不正常的东西,于是加了一块全新的盖布。电梯打开了,厕所里还藏着高低床的秘密。第二个地主可以说是“好心”,想用“拆刮”的方法来反对整风。
3月28日上午8点,居委会干部对出租屋进行了一次上门“封锁”,使住户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称之为“责任人”。10多分钟后,有人过来把床“藏”在厕所里。上午9点,原房东的母亲宋阿姨也来到现场。令她惊讶的是,出租的房子被第二个房东改造成了集体出租。她很快告诉工作人员,与第二个房东签订的合同从未承诺集体租房。通过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宋阿姨了解到,在多方力量的帮助下,她有机会收回租赁的房屋,最终与住户达成了收回房屋的意向。
加强对集体租赁显性问题和隐性风险的宣传
社区矫正集体租房的宣传很有技巧,简单地告诉居民“集体租房违法乱纪”可能不会有效。如果改变宣传方式,明确集体租房的“明显问题”和“隐患”,房东和房客都会注意。
据山西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集体出租屋整治工作中,从发现到制止混乱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获得集体租房存在的信息之前,这可能已经对他们的房客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因此,如果我们想从源头上解决集体租房的问题,就必须从房东开始。然而,在整改工作中,参与治理的工作人员往往发现,尽管集体租赁是违反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但房东和房客往往缺乏对违约承担责任的意识,即使发生集体租赁,双方也不会主动违反租赁合同条款终止租赁行为。一些业主积极配合上门整改,但也表示怀疑,认为一些中介合同往往缺乏业主有权向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意识表达。
在得知他们租住的房屋是“集体出租”后,大多数房东都缺乏独立收回房屋的能力。房东不愿上法庭,害怕惹上麻烦,这就为秘密培育集体租房产业链带来了机会。从今年1月到3月,山西住宅区已经整改了四批出租屋,其中一批是房东自己整改的。“收回住房需要自主权和共同治理。街安办、综合管理中心、派出所派出所派出所和居委会出面联合整顿后,可以给‘二房东’带来一定程度的威慑。”山西省住宅小区党支部书记季红说:“工作人员也有必要挨家挨户地反复检查。让第二个业主从“请我整改”改为“我正在抓紧整改”,以便更快更有效地维护社区生活环境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