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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的工作包罗万象。如何提高社区干部的执政能力,他们还在担心“敲门砖”吗?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视察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参加代表联系社区活动,听取围绕落实《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社区工作和基层民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尹一行考察了南京东路街道成兴里居委会工作和里弄综合整治工程,考察了《江阴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和《顺田村住宅小区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以及江阴市顺田村小区的微观治理工程,并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君乐居委会主任陈慧仪介绍了居委会准入管理机制的实施情况,协助做好行政事务并发放证件。她说,给居民发放证件以及如何掌握这个程度一直困扰着居委会干部。自《条例》颁布和《名单》出台以来,街道干部们理清了思路,敲开了章,使之更加规范,但也遇到了一些麻烦,希望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
南京东路街道对江阴路72号院进行了微观改造,无论是社区公共空房改造还是景观设计,让居民参与其中,努力优化整合老年人的差异化需求。在这里生活了70年的居民谢美华(音译)表示,这个“微更新”项目不仅给旧社区带来了明显的变化,还让居民从周围的细微变化中感受到了城市的温度。一些居民自发地开始重建家园,一些搬出去的居民主动搬了回来。
作为全市房屋修缮改造的试点项目,城兴李龙住宅综合改造工程保留了李龙住宅的肌理和风格,同时通过改造、布局调整和内部整体改造提高了住宅的整体质量。从7月1日起,呈祥里的居民将陆续搬回来。成兴小区党委书记陆透露,除了房屋建筑改造外,还将新建一个石库门自治项目,促进社区居民、商铺和建筑之间的互联互通,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这些年来,居委会干部的法律意识迅速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大大增强。”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深表示,社区法律顾问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大大增强。过去只是协商,现在涉及到问题,从一开始就参与,跟踪和帮助解决矛盾和纠纷。
尹充分肯定了相关区、街道、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和创新实践。她指出,上海已经形成了街道和村级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保障体系,基层干部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基层自治和共治模式不断完善,社区工作越来越受到居民的认可。通过今年的居委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可以为上海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