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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治理柴油车污染行动计划》和《上海市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黄浦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辖区内柴油车和其他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每月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道路采样和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人员在区内主要交通路口随机设立抽查点,公安执法人员引导车辆进入临时检查区,环境监测人员立即对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废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由区交警支队当场处理。7月19日下午,在鲁家浜路桑园街的联合抽检行动中,执法人员随机抽检了3辆柴油车,其中一辆不符合排放标准,交警当场对司机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