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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福建上杭8月27日电(陈立烽吴胜佳)“泰勒宁”全名泰勒宁氨基酚羟基考酮片于2019年9月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含有羟基考酮的复合制剂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27日审理了快递向多人出售“地拉宁”的案件,王姓敏被告因犯有贩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罚款1万元,追加征收违法所得。

根据审判,2019年9月至10月,被告人王某敏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通过网络销售列宁酚羟密码子片,以每板75元至80元的不同价格获得尤某权、颜某宵、方某、张某、张某

同年9月9日上午9点50分左右,公安机关在尤某权的上杭县某酒店旁边租了住宅内没收了8枚列宁酚羟考酮( 10粒/板)。 鉴定的结果是,从上述没收的物品中检测出了羟考酮。

据法院审理,王某敏被告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多次向患有木偶中毒症的国家出售精神药物,情节严重,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了贩毒罪。 被告人王某敏自愿认罪,酌情受到从轻处罚,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完)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通过快递向多人贩卖“泰勒宁” 贩卖者获刑三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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